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洪泽区创新“四个结合”执法模式,致力将风险挺在隐患前,将隐患挺在事故前,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进执法先普法制度,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召开3次68家企业执法普法培训会议,对照《淮安市企业安全检查四项清单》中检查事项,讲解企业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传授整改方法与要求,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排查整治措施。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运用“把脉问诊”、“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服务式”执法,注重适用法律法规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整改服务,提高企业整改落实质效。
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同步进行,对因违法违规被立案处罚的企业,及时约谈沟通,做好跟踪服务,帮助企业算好发生事故后的“经济赔偿账、停工损失账、心理压力账、名誉诚信账”,强化“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意识。去年开展4批次的安全生产宣讲活动,2轮次的重大项目专项帮办服务,及时发现并指导相关企业消除7条重大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动性。
执法与守法相结合。依照梳理的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规范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按照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的定位,要求执法人员牢记岗位职责,敢于坚持原则,不搞“人情执法”和“态度执法”,严守廉政规定和执法人员“五条禁令”,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及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组织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利用执法检查等工作便利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执法与评估相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把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和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企业需要的问题开展后续服务和综合评估工作,坚决禁止只处罚不帮扶、重罚款轻教育的错误做法。先后组织4批次专家服务团深入事故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检查指导,督促和推动事故发生单位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