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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三十批)

        时间:2022/05/0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JS202204230092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328省道旁,原甘油厂厂址上的一家建材公司,露天生产,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扬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厂区南侧河流及农田。淮安市淮安区大气,水4月24日,淮安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属地博里镇政府、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
        1、关于“建材公司,露天生产,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扬尘污染严重 的问题。经查,原甘油厂厂址上的一家建材公司名为淮安市金之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9月17日,该公司因混凝土路面起刨料加工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被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1年12月21日,该公司取得环评批复(淮环表(安)复〔2021〕59号),目前项目还未完全建成。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发现产品。场地南侧堆有约250吨原料、西侧堆有约150吨原料,均露天堆放,用遮阳网覆盖,未设置围挡。部分地面未硬化,地面有积尘。
        2、关于”废水直排厂区南侧河流及农田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已建设了三级沉淀池1座(100立方米),未发现废水直排厂区南侧河流及农田现象。
        部分
        属实
        1、责令该公司10日内完成露天堆放的物料围挡设置工作。
        2、责令该公司对地面进行硬化,立即清理地面积尘。
        3、淮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设置围挡的行为拟立案查处。
        4、责令该公司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得投入生产。博里镇政府加强巡查、督查,督促该公司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X2JS202204230061淮安市涟水县成集镇三潘村朱庄组,2020年初朱庄组农田边的废汪塘内填埋大量有毒固废垃圾,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后经举报挖出后,现堆放于原金汉小学内新建的两处彩钢板房内。

        淮安市涟水县土壤4月24日,涟水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成集镇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2021年12月25日,涟水县接群众反映成集镇三潘村朱庄组东首一废弃塘内有不明固体废物填埋。涟水县委、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021年12月31日,涟水县将填埋物全部挖出并打包装袋封存在镇内废弃的原金汉小学院内两处彩钢板房内,共计586.2吨,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不明固体废物进行危险性鉴定,经鉴定,场地内固废以垃圾为主,不具有危险性。2022年3月下旬第三方技术单位出具了处置方案,建议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法进行处置。4月24日现场察看,发现填埋物已全部挖出,地面形成60多平方小水塘,水塘里积存少许雨水;固体废物仍暂封存于原金汉小学院内两处彩钢板房内,暂存场彩钢房能满足防扬散、防雨淋,同时地面铺塑料膜后放吨袋达到防渗漏效果。目前,成集镇已准备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

         
        属实
         
        1、成集镇待疫情缓解后,根据第三方处置方案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2、成集镇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对原填埋地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4月28日,成集镇已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接,在疫情缓解后立即开始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3、涟水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成集镇做好涉及该固体废物环境治理工作。
        3X2JS202204230050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刘老庄村,2019年底红日大道新四军刘老庄连纪念园西侧300米路南便民河向东太阳生态园之间南侧100米的两处废鱼塘(门口挂牌为淮阴区泽龙珍禽养殖场),掩埋5万多立方来自张家港市的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废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上面覆土并种植水稻,周围设置围栏。淮安市淮阴区土壤该问题为重复信访件。4月17日,淮阴区人民政府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现场推进信访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整改。4月26日,淮阴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政府再到现场核查。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已由淮阴区刘老庄镇于2020年1月发现并处理。2020年1月初,淮阴区刘老庄镇生态办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有外来垃圾进入刘老庄村境内,立即向淮阴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要求刘老庄村迅速查明原因,并将正在倾倒的垃圾原路退回。经淮阴生态环境局初步调查,案发现场填埋废物表层已回土覆盖,开挖发现有建筑垃圾、革布类裁剪边角料和工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种类复杂并散发刺激性气味,该地点的固体废物系该村村民罗某义、罗某贤联系王姓男子从外地运输过来,并雇用刘老庄村机械服务部驾驶员金某峰进行填埋。受疫情影响,淮阴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17日对固体废物填埋现场进行勘查并开挖固体废物作初步分析,发现有疑似化工类工业残渣、机械维修零部件沾染性废物及包装袋等废弃物,认为该案填埋的固体废物为混杂性固体废物,夹带部分危险废物。2020年5月10日,淮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倾倒填埋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填埋点的石油烃类物质和重金属多项指标严重超标。5月22日,淮阴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2021年2月25日,淮阴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决有期徒刑,另涉案9人羁押待审。经溯源,淮阴区刘老庄镇刘老庄村金庵组倾倒的固废上游企业主要来自: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1014.74吨工业垃圾;江苏博汇纸品有限公司2448.52吨工业垃圾;太仓环卫发展有限公司1380.54吨生活垃圾;泰州市济川街道办事处4564.62吨生活垃圾;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442.74吨生活垃圾。
        2.淮阴区刘老庄镇先后对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开展危险特性鉴定及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等工作。因该案涉及的固体废物对耕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单位建议对受损土壤修复采用“清挖+危险废物处置+新土回填”的模式。
        2021年9月底建成暂存场所,11月初组织开挖清运,12月20日第一阶段开挖结束。2022年4月15日,第二阶段开挖全部结束。目前正在开展装填、转运工作,预计5月底将全部装填完毕。
        3.关于反映种植水稻问题,经调查该地块现已全部开挖结束,未发现有种植农作物的现象。
        部分属实

        1、淮阴区正在开展固、危废处置和现场土壤修复工作,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属地刘老庄镇政府将于5月初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工作。
        4X2JS202204230043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代河村王庄组小张河边东侧、金星村兴南组京沪高速东鱼塘北侧100米废汪塘,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废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淮安市淮阴区

        土壤

         
        4月24日—29日,淮阴区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淮高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代河村王庄组小张河边东侧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废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问题。经调查,该处部分河堤于2021年丰水期被冲垮。2022年初,淮高镇代河村委托施工方调运1800立方土石方及部分建筑垃圾予以填埋,维修被冲垮河堤。调运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来源为京沪高速张集段便道清理的土石方1400方、503省道跨京沪高速高架桥下清理的固废400方(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相关数值符合要求)。其中京沪高速便道清理的土石方中含有少量石子,503省道跨京沪高速高架桥下清理的固废含有部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2021年底,淮高镇接到群众反映小张河东侧填埋垃圾的问题后,已组织人员分类清理生活垃圾,并分批次运送到垃圾处理中心予以处置,剩余建筑垃圾被填埋,填埋地点位于小张河西侧王庄6组。
        (二)关于“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金星村兴南组京沪高速东鱼塘北侧100米废汪塘,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废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问题。经调查,该处废汪塘(含附近水沟)占地面积约7亩,2021年4月29日,该汪塘附近245.5亩土地连同汪塘被承包给江某涵家庭农场耕作使用。2021年6月15日,江某涵家庭农场小麦收割后,为扩大种植面积,与淮高镇金星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将该处汪塘及附近水沟填埋。填埋的土源来自金星村城乡拆挂地块平整的土方及江某涵家庭农场负责人朱某燕于2022年3月9日委托他人从京沪高速施工现场便道(淮高镇高荡段)购买的30车土方。举报人反映的汪塘填埋固废问题,现场查看时,未发现地面有填埋固废的现象。淮高镇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将待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
        部分
        属实

        2022年4月26日,淮高镇对当事人谈话调查金星村兴南组填埋区域土石方来源,排查填埋区域及填埋物,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反映的两个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工作。下一步,淮高镇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D2JS202204230052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三河村,村河边的马某塑料加工厂,废水直排河道。
        淮安市淮阴区



        4月24日—29日,淮阴区政府副区长、包案人带领淮阴生态环境局、淮高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现场推进问题整改。经查,该厂实际为刘某山塑料颗粒加工点,位于淮阴区淮高镇三河村2组,于2022年4月10日投入生产,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生产销售,24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经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清洗废水坑塘入口、废水总排口、废水入沟渠排口分别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COD、总磷均超标。

        属实

        1、淮阴生态环境局对该加工点未批先建、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加工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2、淮高镇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拆除加工生产设备及原料清运离厂,恢复原状。目前,该加工点现场环境正在整治。
        6D2JS202204230050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工业园233国道西侧与二只渠交叉处,大地公司搅拌站,无环评手续,违规占地建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无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扰民。
        淮安市淮安区

        大气

         
        4月24日,淮安区政府副区长、包案人带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石塘镇政府等部门单位 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
        1、关于“违规占地建设、无环评手续”的问题。经查,因国道233升级改造需要,施工单位江苏大地工程养护有限公司与石塘镇彭阳村签订租赁协议,用于设置水稳拌和站,该地块位于彭阳村陈庄组一分支南侧,占地面积约8.7亩,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该公司淮安区233国道改造水稳拌和站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建设,2019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21年9月国道改造结束,未报批水稳拌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关于“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无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扰民”的问题。经调查,自2021年9月国道改造结束后,水稳拌和站项目未生产,土地也未恢复原状。物料堆场约有500吨砂石物料堆露天堆放,部分物料未覆盖,围挡高度不符合要求,场地地面有积尘。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3日内拆除淮安区233国道改造水稳拌和站项目所有设施、设备,清除项目场地所有物料。4月27日,该公司已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物料。
        2、责令该公司3个月内完成项目土地恢复原状工作。石塘镇政府跟踪督查,督促该公司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求完成整改。
        7X2JS202204230014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7002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淮安市金湖县同泰大道78号江苏新金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的PE淋膜生产线,设在仓库南侧、车缝车间西侧,生产过程中长期排放废气,无回收装置,严重扰民。淮安市金湖县大气 
        4月24日,金湖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包案人带领金湖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调查。经查,2021年12月份该企业已将织网车间内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该厂房作为临时仓库使用。经现场再次检查核实:信访件中描述的仓库南侧、车缝车间西侧的车间目前作为仓库使用,未发现有PE淋膜生产线。
        检查中发现,厂区内另有一家江苏美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新金菱集团属于同一控制人,目前正在生产。该公司年产50万台蹦床项目,于2014年12月8日经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金环表复〔2014〕83号)。主要产品为蹦床,主要原料为钢卷、弹簧、布网、焊条、塑粉,主要生产工艺为卷管、焊管、切断、弯管、冲孔、清洗、喷塑、组装、布网。其中:1、焊管工序产生电焊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但存在收集不到位现象;2、由于产品要求等原因,该项目无喷塑工序,也无PE淋膜生产线。3、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
        部分
        属实

        金湖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苏美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焊管工序中产生电焊烟尘收集不到位、环保“三同时”未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整改,并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杜绝问题反弹。
        8X2JS202204230001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嘉御龙庭小区,临近经济开发区,附近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瑞勒新材料、光华科技等企业,傍晚、凌晨或清晨时段偷排废气,刺鼻异味严重扰民;2.开发区排水排污系统规划不科学,雨天开发区大面积雨水汇集流入地势低洼小区,加之小区排水不畅,经常形成内涝,小区前的河流水体黑臭;3.嘉御龙庭小区一、三、四期,夜间车辆噪音扰民。

        淮安市金湖县大气4月24日—26日,金湖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属地经济开发区、戴楼街道、金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凌晨、傍晚时段偷排废气问题,金湖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一)关于“瑞勒新材料、光华科技等企业,傍晚、凌晨或清晨时段偷排废气,刺鼻异味严重扰民"的问题。
        1、瑞勒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处于间歇式生产状态,目前产量约10-20吨/日。该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制品及40000吨功能性塑料板材项目”于2018年6月7号取得金湖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金环表复〔2018〕55号),2020年4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20831MA1W564744001U),2020年9月2日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有干燥机(振动搅拌一体)20台,造粒塔2台,目前使用园区统一供汽进行加热;公司目前仅使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聚乙烯蜡作为原料,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聚氯乙烯(PVC)均未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干燥机生产废气通过水喷淋+活性炭+环保箱(除臭除湿)处理后与造粒塔产生的废气(旋风除尘+脉冲式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共同汇合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另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2021年12月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过升级改造,分别对干燥工段和造粒塔废气各加装一套喷淋塔处理设施,干燥废气增加一台环保箱(除臭除湿),并于2022年4月11日更换活性炭。4月26日,金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废气排放筒、厂界无组织、车间外一米废气浓度均未超标,但该公司生产时会有异味。
        2、4月25日-26日,金湖生态环境局对光华科技内7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具体如下:
        (1)金湖永泰塑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再生塑料颗粒加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造粒生产线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且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
        (2)金湖振华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已建设一条塑料粒子生产线(原料主要为废电缆外皮),配套建设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光氧+活性炭吸附),车间内另有一台车床和一台钻床作为机械加工,企业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淮安甫昊塑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主要从事废品收购和塑料粒子加工,现场已建设一条塑料造粒生产线,主要原料为废大棚薄膜,企业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金湖中锐机械加工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该企业自2018年3月租赁光华科技2间车间(约200平方米),进行机械维修作业(主要为拖拉机零部件维修),现有设备为型材切割机1台、车床2台,生产时无异味产生。
        (5)金湖宝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自2019年4月租赁光华科技厂区内4间厂房(约3000平方米),用于进行废铁、废纸板、废塑料回收。主要工艺为:收购废铁-剪碎-外售/外购废纸板打包-外售。企业现有剪碎机1台、打包机1台。外购的废纸板贮存于车间内,废铁、废塑料贮存于车间外,生产时无废气、废水产生。
        (6)金湖梦祥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该企业自2017年初租赁光华科技约400平方米车间用于再生资源回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有四台粉碎机(正常使用两台),主要工艺为:分拣-破碎-外售。该企业主要回收PVC门窗边角料和塑料建筑废料,生产时无异味产生。
        (7)淮安茂洪机械有限公司。该企业不属于生产经营型企业,自2017年12月租赁光华科技400平方米车间作仓库使用,主要仓储物品为机械配件、法兰。
        (二)关于“开发区排水排污系统规划不科学,雨天开发区大面积雨水汇集流入地势低洼小区,加之小区排水不畅,经常形成内涝,小区前的河流水体黑臭”的问题。金湖经济开发区、戴楼街道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勘察并查阅相关资料,经查,问题中反映的大面积雨水汇集流入地势低洼小区,是指2021年7月强台风“烟花”过境期间,工二路北侧、官东路西侧嘉御龙庭小区及南侧农田大面积积水。该区域涝水应当经官东路2个过水涵洞排向路西侧排水沟,再向北排向东截水沟。但由于农田耕作时将南侧一个过水涵洞堵塞,加之强台风期间雨量较大,致使排水不及时,导致大面积蓄积涝水。台风过境后,金湖经济开发区联合戴楼街道人员,在官东路新开过水涵洞一座,2021年8月已实施完毕,目前排水正常,未见内涝情形;经查阅工二路、官东路排水管网图纸及建设情况,未发现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情况;经查,小区前的河流水体是嘉御龙庭小区作为景观用水使用,与外界河流不相通,前期由于水中枯草、树叶枯烂未及时打捞导致水质发黑。目前,小区物业已对水中的枯草、树叶进行了打捞,水质已得到好转。
        (三)关于“嘉御龙庭小区一、三、四期,夜间车辆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由于该小区一、三、四期中间道路为敞开式道路,未封闭,向南与金湖经济开发区道路直接相通,导致夜间有货车通过小区中间道路或停靠时会产生噪音扰民。
        基本属实

        1、瑞勒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已与第三方机构联系,拟聘请环保专家对企业废气处理工艺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治理方案进行深度治理;公司拟安装VOCs在线监测及公开显示屏,24小时向社会公开废气排放实时数据。
        2、金湖生态环境局已对光华科技内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金湖振华机械有限公司和淮安甫昊塑业有限公司已开始设备拆除、原料、产品清除等工作;其余物资回收公司、机械维修作坊等已动员搬迁,由戴楼街道将光华科技整体租赁,对厂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3、戴楼街道已安排人员对嘉御龙庭小区前的河流水体排空并进行清淤换水等工作,督促嘉御龙庭小区物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人对该河流定期保洁。
        4、戴楼街道派出所将加强对嘉御龙庭小区中间道路巡逻频次,对违法停靠车辆进行查处;在小区中间道路两端安装限高设施,增加标识牌和监控设施,禁止大货车路过、停靠小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内部车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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