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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曝光(三)

        时间:2022/09/01    来源: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筑牢安全生产屏障,推动各类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公布一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案例一

        江苏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

        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3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苏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超期未检验的起重机吊运货物。

        处理结果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3万元罚款。


        案例二

        淮安市盛唐彩印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

        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5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市盛唐彩印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超期未检验的叉车进行作业,且司机未取得叉车作业资格。

        处理结果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淮阴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3万元罚款。


        案例三

        金湖万磊木业有限公司无证操作叉车案

        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6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金湖万磊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正在从事叉车作业人员未取得叉车作业资格,且逾期未改正。

        处理结果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金湖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