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题 案例曝光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现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淮安市天辰纸业有限公司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案
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日,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市天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已辨识出本企业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但未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公示,同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理结果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分别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企业人民币37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正人民币22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涟水县唐集镇天龙加油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日,涟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涟水县唐集镇天龙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一名2022年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与实际不符,该加油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理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加油站人民币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盱眙县玉强纸箱包装厂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
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0日,盱眙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盱眙县玉强纸箱包装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处理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企业人民币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