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医保局牵头起草了《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并留联系电话,个人反馈意见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536403007@qq.com;
2.通讯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淮安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23001。
附件:
《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相关信息:《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