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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于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2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了《淮安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征集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公众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淮安市地方立法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相关信息:《淮安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