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2-00129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淮政发〔2022〕16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
文 号 | 淮政发〔2022〕16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土壤 普查 通知 | ||||
内容概述 |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
时效说明 |
淮政发〔202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我市土壤普查工作,现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提供技术支持,为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3646881),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按要求实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认真对照国家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等要求,以普查成果应用为导向,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任务书、工作事项、路线图、时间表。市级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报省备案,县区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报市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各地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作用,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三)严格质量管理控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建立抽查复核、质量督查、成果验收和监督审计制度。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安全。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县区两级要根据工作要求,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本次普查明确以县区为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普查工作由相应的行政区统筹组织并统一上报普查成果,普查经费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承担。
附件:淮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