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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意见
        索 引 号 014289810/2023-0001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淮政办发〔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1-29
        文  号 淮政办发〔2023〕2号 公开日期 2023-01-29 失效日期
        名  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 经济 好转 措施 意见
        内容概述 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时效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发〔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上级政策

          1.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措施》12个方面42条措施,对已作明确量化要求的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2.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和申报要件等,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的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全力加强向上争取。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园区)要认真研究、系统梳理《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政策、项目、资金事项,扎实做好谋划、论证和申报等工作,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为市场主体争取更多、更大支持。

          二、精准细化落实政策

          对《若干政策措施》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更加精准地落实政策。

          1.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对实施技术改造且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按照设备和信息化投入额给予4%-8%的补助。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50亿元。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额按比例实施奖励。开展“汇金润淮·共创未来”政银企系列对接活动,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单户低于1000万元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达80%,其中新增单户低于500万元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达50%,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淮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暖心留淮·共创未来”政校企合作联合招聘行动和驻淮院校县区行活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70%的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淮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车票金额据实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落实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机制,进一步压降企业用电成本。打造示范园区试点工程,结合园区工业用地储备,超前建设公共管廊与电网设施,实现园区开门即接电,推动生产要素服务企业招引。持续开放低压报装容量,落实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用户电力接入零投资。防疫用品实施免费检测,减半收取其他委托检验费用。工业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企业方零缴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供电公司、市市场监管局)

          4.着力提振消费市场。持续办好“幸福满淮·安心消费”四季主题系列购物节,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一县一特”主题消费活动,联合银行等机构发放购物券,对纳入市县两级商务部门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消费促进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开展一季度限上商贸流通企业销售竞赛活动,对综合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奖励。开展文旅消费月、文旅消费季等活动,举办第六届大运河城市非遗展,开展淮安文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市场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人行)

          5.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组织开展“项目为王、环境是金”重特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和“诚意满淮·共创未来”招商引资行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市级层面统筹调度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确保优质项目顺利建设。完善市县两级重大产业项目问题会办、交办机制,进一步提升问题办理效率。对开工前难以落实所需排污总量指标的省重特大项目,由所在地先行制定减排措施,给出总量平衡方案和指标来源承诺,项目环评可先进行审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用林报批时,如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或省级以上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尚未通过市级审核时,可容缺受理,待项目用林批复后3个月内补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

          6.稳定发展外贸外资。出台2023年淮安市贸易促进计划,深化与日韩、东盟等交流合作。深度融入RCEP,深化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统筹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对跨境电商、境外参展展位费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出境参展和商务洽谈发生的出入境机票费等给予一定补贴。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保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更多契合业务实际、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实施新一轮汇率避险服务专项行动,推动银行汇率避险服务增量扩面。推进落实新一代电子支付、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推行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将“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一票一结”变为“一月一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淮安银保监分局、淮安海关)

          7.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方式,适当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坚持“房住不炒”,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稳定增长。开展“好房名企”线上线下推广宣传活动。出台《淮安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行、淮安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8.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实施“容缺”受理机制,简化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流程,修复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时办结。推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开展事前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化解困难和问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个全覆盖”工程,上半年公布实施淮安市“三张清单”2.0版。组织百家律所、千名律师开展服务万家以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助小微百千万行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普法宣讲、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化“百所进千企·法治体检”活动,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拓展。依托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商事纠纷调处中心,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和国际商事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人行、淮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市贸促会等有关部门)

          三、压实责任落实政策

          1.构建市县联动机制。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政策评估机制,强化经济运行月监测季调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精准度。县区层面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下沉一级及时解决问题。

          2.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切实加强与新媒体沟通合作,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联系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点对点送政策上门等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推送精准度。

          3.强化政策落实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园区)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全面准确落实到位、落到各个市场主体,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淮安市责任部门联系人一览表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政办发(202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