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监护缺失儿童基本养育费分别由2410元、1620元和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27元、1708元和1367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60%发放;纳入困境儿童保障的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5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