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淮安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管理规范;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2年以上;
3.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年度见习岗位数不少于15个;
4.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不低于人社部门给予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5.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6.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带教老师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