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淮安市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