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09
淮信用办〔2011〕8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
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经信委(信用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经发局(信用办):
现将《淮安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信用管理 奖惩 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
淮安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
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