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局于8月25日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淮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未写明已办证未缴存业主如何缴存;建议增补业主无法联系或拒绝参与表决的告知方式,建议增补业主恶意反对维修基金使用的,相关方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权利;未写明未缴费责任是否转移至受让人等3条意见。
对于这3条意见,我局将在后续审核工作中进行研究。感谢广大公众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淮安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8日